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4 年 1 月 22 日環署綜字第 1040007015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市民瞭解鄉土的文化資產與自然環境,希望藉由戲劇演出,以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內容為主題,融入在地元素,作為本次活動徵選主題,將環境關懷的種子播種在每個人的心中。
三、徵選須知相關事宜摘要如下(詳如附件)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04 年 3 月 27 日止,以 e-mail 日期或郵戳為憑。
(二)劇本審查: 10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。入選 10 隊進入初賽,並補助參賽費用新臺幣 5,000 元。
(三)本市初賽:由本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,於 104 年 5 月 31 日前舉辦。選出正取 2 隊、備取 2 隊(如有正取棄權時由備取依序遞補)代表本市參加南區複賽,並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每隊道具材料費新臺幣 1 萬 5,000 元與自強號交通費。
(四)南區複賽: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,舉辦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布之。選出正取 3 隊、備取 3 隊(如有正取棄權時由備取依序遞補)晉級決賽,並補助每隊道具材料費及交通費新臺幣 4 萬元。
(五)全國決賽: 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,舉辦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布之。選出第一名 1 名,第二名 2 名,第三名 3 名與佳作 3 名,共計 9 隊;其獎勵如下:
1、第一名 1 名,新臺幣 10 萬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張。
2、第二名 2 名,新臺幣各 6 萬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張。
3、第三名 3 名,新臺幣各 4 萬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張。
4、佳 作 3 名,新臺幣各 2 萬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