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2-1-1、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
編組及負責人員(建議) |
負責工作 |
指揮官 校長 |
1.負責指揮、督導、協調。 2.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。 |
副指揮官(兼發言人) 教導主任 |
1.負責統一對外發言。 2.通報中心受災情形、目前處置狀況等。 |
搶救組 教導處 總務處 健康中心 防災志工隊搶救班 |
1.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。 2.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。 3.強制疏散不願避難之學校教職員生。 4.依情況支援避難引導組。 5.基本急救、重傷患就醫護送。 6.心理諮商。 7.急救常識宣導。 8.提供紓解壓力方法。 |
通報組 教導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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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、收容地點、災情及學校教職員、學生疏散情況。 2.負責蒐集、評估、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狀況發展的資訊。 3.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。 |
避難引導組 教導處 各班導師 防災志工隊避難引導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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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分配責任區,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、學生至避難所。 2.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、人數。 3.設置服務站,提供協助與諮詢。 4.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。 5.協助發放生活物資、糧食及飲水。 6.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、造冊、保管及分配。 7.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 管制。 8.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。 |
[撰寫說明:
(1) 依照分組給於各應變小組應負擔之任務。
(2) 表中填寫各應變小組主要負責之單位處室。]